FallRed
P.S.因为人数众多,我手动一个一个解,可能不是那么立即,请等我个十分钟。
感谢大家了,请多包涵,有心想讨论的也请保持理性原则,目前看来大家都很配合,
板主真是太感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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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讨论,但又不能回公告文,只好另开讨论文。
1.不应该大赦
当初版规明订寄(约炮)信给匿名帐号,或征求msn、电话或者任何个资等联谊行为
一律水桶三个月,ttb的判决也没有错,同时都有附上相关信件以资证明,
现今不应该以ttb个人行为而让违反版规者出桶。
2.请一视同仁
ttb利用匿名帐号寄信给原po已违反相关版规,ttb水桶三个月也好,自请永久水桶也好,
请把他寄信给各原po信件比照办理附上该信件以示公正。
我想知道他到底寄几封,违法滥权多久,他自己信件内容跟他发水桶公告酸人、羞辱
那些寄信给匿名帐号的人有何差别
现在是要大赦天下集体帮他擦屁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