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狼 判刑3个月
2015年07月17日 04:10 阮迺闳/花莲报导
花莲县1名18岁少年,去年5月骑机车到吉安乡海岸路一处田地借口抓鱼
,趁在田里工作的66岁老妇不注意时,从后抚摸老妇下体,并推倒强压
意图性侵,老妇奋力抵抗狠咬少年右手,少年才骑车落跑。花莲地方法
院一审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少年有期徒刑 3个月,少年母亲不服上诉遭
驳回。
检警调查,去年 5月间,少年骑车到田地想抓鱼,却被老妇劝说“这里
没鱼回去吧!”少年竟趁老妇不注意,从后抚摸老妇下体,并将其推倒
强压在地,老妇狂喊救命,少年却用右手摀住老妇的嘴巴,后来老妇双
脚猛踢、狠咬少年右手,少年才罢手骑车落跑;老妇不堪受辱,还骑车
到少年家中堵人,因无人应门,愤而报警逮人。
花莲地院法官一审认为少年无前科,年仅18岁只有高中毕业,家中经济
状况普通且领有轻度智障手册,依妨害性自主罪量处 3个月有期徒刑,
得易科罚金;但因少年矢口否认犯行,其母亲也认为孩子不会犯案,遂
透过法扶律师提起上诉。
花莲高分院法官审理后认为,老妇称和少年同村,“从小看他长大,保
证不会认错人”且两人并无仇隙,加上老妇清楚记下少年衣着特征,还
曾跑去少男家里堵人,既使案发当时没有目击证人,少年又称穿着非妇
人证述,但经查少年在案发后曾骑车返家换装,妇人证述勘予采信,驳
回上诉。(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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