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
在聊天室遇到他以前,我以为爱是一种感觉。
见面后,我才了解,爱是一种行为。
在一次次的吞吐中,学会爱他。就像他一次次掰开我的双腿,宣泄完后温柔的轻抚一般。
原来爱,就是尽管自己很痛,也要让对方快乐。
圣诞节,
我搭车到台北想给他惊喜,看见他和床上一丝不挂的学妹。
那种感觉,远比他第一次插入还要痛,泪也比那晚床上的血渍多更多。
我喝了人生第一手啤酒,而且还他妈的过期了三年的台啤。
之后每到深夜,我会游走在包厢、在夜店,喝着不同人请的不同颜色却一样含酒精的液体。
直到遇到另一个同是射手的他,摊。
他乐于跟我做爱、摊却跟我聊爱。
难得是熟人的场。
从解剖的经验聊到心理学,一场纯友谊的聚会。
这舒适的氛围,好过买醉。
平常,那些异性比起窥探心理更想一窥女性的身体。
摊,散场前五分钟喊了一句吃早餐。
大家说完好,就不知去向了。
剩我跟他,像傻瓜站在美而美。
我们交换了电话、MSN。
那时没有脸书,他说我的无名很哀伤。
文字可以骗人。
“但妳的眼睛不会。”摊这样说。
记得那天下了那年第一场雨。不是天空,是眼眶。
他说我很特别。
他也是,因为我开始素颜赴约。
“答应我,这张脸这样就好。”
‘很丑欸’
“那是因为妳不睡觉。”
我还是夜夜买醉,于是他开始早起。
‘你不骂我?’
“就像阴天,缺了阳光不是谁的错。”神逻辑?
摊总会买好热豆浆,在我家楼下。
心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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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谢谢之前的读者,我打算只用两篇写完了xD
(虽然那些推推删的很心痛..
然后这西斯点真的很少,请多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