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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7 02:47:23 联合报 记者刘星君/高雄报导
高市一名16岁女学生深夜独自赴两名陈姓男子之约,被对方在热可可饮料中下药,惨遭两
人性侵,还被“丢包”在便利商店,又遭蔡姓男子捡尸,女生身心严重受创报案。高雄地
院判决下药迷昏少女性侵的两名陈男分别处刑7年半、8年半,捡尸指侵的蔡男处2年有期
徒刑,全案可继续上诉。
高市警局妇幼队提醒,女性应避免单独赴陌生人约会,最好结伴同行,且勿饮用来路不明
、已开封或离开过视线的饮品,避免受害。
21岁的大陈在补习班工作,小陈高职肄业在补习班当临时工,3年前因填写问卷认识女学
生,大陈邀她逛夜市;法官调查,当天下午两点,大陈拿1000元给小陈买药剂欲迷昏女生
,小陈到诊所向医生佯称失眠,取得医生开立20颗镇定剂。
女学生当晚9点半到夜市赴约,大陈骑机车改载女生到澄清湖,小陈也抵达,并拿加了4颗
镇定剂的热巧克力给女学生喝,女生喝下后头晕欲睡,两人等女学生失去意识,将她载到
汽车旅馆轮流性侵得逞。大陈在隔日清晨将受害女生载到便利商店丢包,迳自离去,仍昏
睡的女学生竟又被路过的蔡男载上货车到台南,对女学生以手指性侵,造成女学生二次受
创。
法官认为,两名陈姓男子迷昏少女后性侵,使女学生身心受创至钜,判以重刑。全案仍可
上诉。
另外,被害女生向下药的小陈提告80万元精神赔偿,女学生阿嬷连带提告精神赔偿40万元
,法院指出,下药者造成女生被多人不法侵害,需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未和解的小陈应
赔40万给女生,大陈则跟女学生以37万元和解。法官排除祖父母与孙子女间身分衍生的精
神赔偿,驳回阿嬷的连带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