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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通奸除罪化 废60年刑法
(中央社首尔26日综合外电报导)
法新社报导,韩国宪法法院今天以7比2的票数,裁定1953年颁行的通奸罪责化法条违
宪,将实行60年的通奸罪除罪化。
韩国通奸罪最重可判刑2年。如韩星玉素利2007年外遇意大利主厨后结缡,她演员与主
持双栖的明星前夫朴哲状告两人通奸,玉素利2008年遭判缓刑两年,她复出受阻只好
远躲台湾。
宪法法院首席法官朴桓哲(Park Han-Chul,音译)表示:“即使通奸在道德上应受谴
责,国家权力不应侵犯个人私人生活。”
韩国是少数非穆斯林国家当中,仍将对婚姻不忠视为犯罪行为的国家。
韩国过去6年有近5500人因通奸罪遭正式起诉,包括去年即有将近900人。
不过被起诉案件已下滑,最后遭判刑入监者越来越少见。
根据检察机关,韩国2004年有216人因通奸罪服刑,2008年之前已降到42人,此后因此
系狱者只有22人。
(译者:中央社徐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