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强暴 男还嫌女“下体很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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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已离婚的林姓男子2013年7月间化名“Latte”,透过手机通讯软件认识18岁少女,2
人同年12月首次相约到阳明山看夜景,下山后林男竟直接将少女载到摩铁性侵,少女提告
后,林男竟辩称应是他事后嫌弃少女“下体味道很臭”,少女不高兴才提告,但因林男事
后曾传短信给少女“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士林地院认定林男性侵,依强制性交罪判林
男3年10月徒刑。
判决指出,少女指控,两人相约到阳明山看夜景,她因为觉得冷,2人于是下山,不料,
林男却直接将她载到摩铁,她不愿下车,林男却强拉她下车并推她进房,将她强压在床上
并脱衣服,她原本拿手机打算求救,但林男发现后愤而拿走,她虽拒绝仍遭性侵得逞,林
男送她回家后,她才打电话向朋友求救,随即报案验伤。
但林男辩称,两人是两情相悦,且他载少女进出摩铁时,摩铁客满须排队,且他们进入房
间后,他曾要服人员送打火机,但少女都没有求救,他认为应是两人完事后,他曾嫌弃少
女“下体味道很臭”、“颜色很深”等语,怀疑她卫生习惯不佳,交友复杂,少女才变脸
告他。
法官审酌证词和验伤诊断书,加上林男曾传讯“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等语,女子回传“
你很烦”、“是你强迫我的”等语,不采信林男辩词,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10月徒刑
。
女子另指控,林男性侵得逞后洗完澡,竟要求她“再来一次”,她因为想要离开,才半推
半就帮林男口交,并二度发生性行为。法官则认为此部分并未违反女子意愿。(吴珮如/
台北报导)
http://i.imgur.com/x0iFt1q.jpg
女子指控遭林男强压在床上性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