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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师裸拥人夫 仍不算通奸
浴室内被逮入镜 拗“因害怕才紧抱”
【邓玉莹╱台中报导】台中大雅国小何姓女代课老师,与已婚伍姓男子婚外情,去年伍妻
雇征信社蒐证,破门拍到两人在浴室内全裸相拥,伍妻提告通奸,两人竟辩称因害怕才紧
抱对方,台中地检署认为,无法证明两人有性器接合,昨以未构成通奸罪证,不起诉两人
。
伍妻昨气愤说:“身为人师,竟不知礼义廉耻!”伍男昨手机关机,无法得知其回应,何
女则联系不上。大雅国小表示,对何女私事无法回应。
夫携儿带小三出游
去年六月,伍男(三十一岁)与怀孕四个月的伍妻(二十八岁)争吵后离家出走,三天后
伍男返家说要带两岁长子出去玩。岂料一个月后,伍妻友人用通讯软件LINE传照片给她,
画面竟是丈夫带儿子和小三出游,小三抱着儿子宛如母子,伍男还对友人说:“女友是老
师,很会带小孩。”伍妻为之气结。
伍妻聘雇征信社蒐证,去年八月间征信社人员进伍男租屋处,录到伍男和何女(二十九岁
)在浴室内全裸相拥画面。伍妻愤而控告两人通奸罪。
两人辩称是多年老友,因伍男心情不好,何女前去探望,因何女还要外出访友,所以借浴
室洗澡,洗完后穿着旧衣出浴室换新衣,改换伍男进浴室洗澡。何女说,当她脱衣准备换
衣时,看到大门突然打开,她吓一跳才冲进浴室,和同被吓到且脱光衣服的何男抱在一起
。
性器未接合不成罪
检察官认为,两人衣冠不整共处一室,行为虽启人疑窦,但无法就此证明两人有发生性行
为,不构成性器接合的通奸罪要件,因此将两人做出不起诉处分。
律师余德正表示,通奸罪构成要件的确须有双方性器结合的证据,否则就要有强而有力的
佐证,建议配偶捉奸时要多方蒐证,例如取得沾精卫生纸、床单等,在诉讼上较有说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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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