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财团法人台北市博爱福利基金会

楼主: rasberryy (李杯卡)   2012-03-02 00:09:38
一、申请资格:
1.政府立案之大专院校-身心障碍在学学生或乡镇公所核定低收入户
(里长证明 恕不受理)在学成绩优异者。
2.设籍中华民国国籍者。
3.须具下列人士推荐函,并请推荐人于保证书上签名保证。
a.各社会团体组织推荐者。 b.教育界人士推荐者。
4.申请不实或已领得其他机关团体(教育部固定奖助不在此限)奖助学金
,不予发给。
二、通讯申请:
财团法人台北市博爱福利基金会
电话:(02)2368-7876 
 
传真:(02)2367-3259
地址: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三段50号6楼
三、申请时间:
申请:每年3月1日~3月15日 (以邮戳为凭)
评审:每年3月20日~3月31日
公告:每年3月31日
颁发:每年5月 (视会务决定颁奖典礼日期)
四、申请手续:
依申请书内容办理
http://www.sinewave.com.tw/love/lovemoney.htm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