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是住在分租套房,一层楼隔成5间,每间均为独立电表
从103年7月开始租房到现在,只有104年8月的时候房东有结算过电费(纪录为700多度)
因为本身是长租客,加上房东人也不错,所以该次结算后房东都未主动结算电费
直到去年112年3月房东突然想到要结算电费
电表是数字型的,共有5个位数(4个整数位+1个小数位数)
电表显示为6000多度,房东说电表已经转了一圈(但他没有拍照或留纪录,仅凭自己印象)
所以是用16000度来结算,
也就是104年8月到112年3月大约8年期间约使用15000度,换算平均1年约使用2000度
当下觉得不太合理,因为知道自己用电不多,但苦无证据只好先结算
在那之后我开始每个月记录自己的电表,大约每个月用电度数约4~50度
经过统计112年3月~113年3月一年间也才用大约600度,
也就是说我去年的电费很有可能被多算了10000度
把这个情形反映给房东后,他说他还要再看看
所以想请问各位,除了用上面的用电度数来佐证
还有什么方式可以证明我的电费被多算了
(例如房东的电费帐单是否可以看到每位房客每个月或每年的电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