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rtr112 (pk)
2024-01-07 13:50:26想请教各位大大,
我有一位亲戚去年6月将套房出租给一位房客, 可是该名房客只缴了前三个月个房租后,
就再也没缴了, 现在已经迈入第四个月欠缴房租, 打电话给对方, 对方也不接, line
讯息也没有回. 亲戚说已有寄过存证信函给对方. 亲戚最近直接到租屋处找人,但都
没遇到该房客.
想请问, 在已经欠缴四个月的房租之下, 亲戚有权利直接去开房客的房门并将东西
搬出来吗? 如果要直接开房门并将房客的东西搬出来, 有什地方要注意的, 才不会触
法呢? 另外, 房东须对房客的物品负保管责任吗?
楼主:
trtr112 (pk)
2024-01-07 23:14:00请问a大, 所以只要寄出存证信函表明租约中止, 并约定日期内搬迁, 点交日未到时, 就可开门进入房客房间内自行将物品搬出吗? 这样就可免去可能的法律责任吗?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4-01-08 01:13:00
你租期未届期被欠租,租约有公証也没用!你是可以依新的租任专法先寄存証信函催醻q知终止租约,并定相当期限内点交。超过相当期间后再催疬^遗留物,等超过催𪎊亵‵嵝怉畦翿M法视为废弃物清理掉。但这样还是有被告的风险,攻防重点就会在于租约是否已终止,期间是否相当等。且也有法院认上述遗留物视为废弃物的规定是要提皹o确定判决当执行名义强制执行完你重新取回房屋支配管理权后才有适用。所以要完全合法避免争议,就是走流程提跔A胜诉后再去强制执行最保险!疴,怎么好多地方变乱码。(存証信函催醻q知终止租约)(再催疬^遗留物)(超过催𪎊亵‵嵝怉畦翿M法视为废弃物)(是要提皹o确定判决当)(走流程提醻诉)疴,我重打了还是乱码,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