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 关于提前解约的认知

楼主: qngu86   2020-09-07 23:52:42
小弟新手房东,于刊登出租期间遇到2个仲介,对于“提前解约”的认知都不太一样
所以上来请教各位先进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租约
(一)本契约于期限届满前,租赁双房 囗得 囗不得终止租约。
(二)依约定得终止租约者,租赁之一方应于_____个月前通知他方。
一方未为先期通知而迳行终止租约者,应赔偿他方__个月租金额之违约金。
甲仲介:他所接过的案子多数是勾 “得” 终止租约,仅有5%左右是勾“不得”
因为若是勾不得,房客真的因故不租(非契约中的特殊情形)
必须赔偿合约中未走完的剩余月数的月租金。
而房东则不可因契约中未记载的特殊情形为理由,在合约未走完前,收回房子。
乙仲介:通常都是勾“不得”
万一真的提前解约,双方私下协议,最多赔一个月。
按契约文字,似乎是甲仲介较对?不知各位先进的解读是如何呢?
作者: pp777   2020-09-08 00:14:00
乙 ,因为是双方 如果勾得 代表出租方也可以随时提出终止,正常状况下出租方在承租方未发生违约状况,不得单方面提出终止租约。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20-09-08 01:43:00
看不太懂你的疑问点. 勾"不得"当然就是不能提前解约乙仲介的是"私下协议", 并非契约文字解读.实际上, 房客最多押两个约押金, 你勾"不得", 通常是要诉讼才能获得更多的违约金, 通常是商业店面租赁比较有可能花大力气追讨. 乙勾不得, 私底下协议拿一个月,也只是方便行事.通常我自租, 没透过仲介也没公证的, 会勾"得"提前解约有透过仲介, 有公证的, 会勾"不得"照目前定型化契约, 勾选的结果, 最多只能拿一个月,但是公证费用+仲介费用, 一个月根本不够.违约金的是拿来弥补损失的, 契约的写法我会参考法律和实际上容易采取的方法来决定契约的写法.房东除了卖房, 有些可能是因为家人要使用, 才会想解约我觉得能不能提前解约对房东的影响相对比较小
作者: pp777   2020-09-08 07:57:00
甲的理解是有误的 若没有特别注明提前解约条款,只是勾选“不得”,承租方若提出提前终止租约属承租方违约,“最多”赔偿两个月租金,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未到期"之租金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9-08 08:57:00
商业契约的话,甲是对的
作者: corlachang (可乐)   2020-09-08 10:45:00
甲说法没错,你如果是一楼住商用、或房子用途可工商用乙也没错,因为他是照实务说明,如上说提,愿意上法院的很少,多是双方协商出违约金收多少。商用的话,版上有网友分享个市政府范本租约,改用那个比较好,没规定要用内政部居住范本。不过照理解,用内政部范本,纯居住租赁,勾不得解约,房客如果硬是要提前解约,那他也是要补足未到齐租金跟违约金,这应该没错吧?法律版上印象有人提到提前解约,租约是不得提前,底下见解是要补齐未到期的租金。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9-09 00:25:00
政府规范的都是针对住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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