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坏了,你上法庭要求房客赔偿,会估算折旧,所以你最好拍照附上购买凭证,合约记得盖好骑缝章,这样有凭有据,绝对比各说各话有效,法官这类公正第三方人士只看证据,而且发票这种有公信力易求证的最有用
https://imgur.com/6n6FBiz 水电是靠行没发票,不然发票也扫描好摆一起,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出租房子附的财货残值不高,那就省了。现在手机拍照方便,影像处理方便多了,以前多用文字叙述是科技限制,如今也该跟着进步。公共、修缮费用最好也细写,自然耗损归房东,使用损坏归房客,这是民法上的责任归属,可是非常笼统,每个人都可以依身份讲出有利自己的道理,所以明确写明最好,整组电灯不管灯泡还是灯座,反正只要坏了,就写清楚谁负责出钱;马桶、水管不通,管它啥原因,写明谁付钱。房子保险台湾一般是房东负责,也可以要求房客支付,契约精神就是在不违法情况下,双方合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