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租屋处的合约是108/1-108/6 期末考后结束
一学期$16000 (尚未缴交)
押金$3000
但去年十月入住发现浴室超严重的漏水问题
直到上礼拜房东才趁寒假处理好
但厕所还是有其他问题未解决
每次回家都觉得非常烦躁
刚好趁同学实习的转让潮也找到更理想的套房
基于人情道义觉得应该要帮房东找下一个房客
不过工作太忙碌实在无力带看
加上我怕拖到二月还没下文
目前的房间跟新套房都要缴交租金
想请问各位我这时跟房东说不续住
先前缴交的押金能不能扣抵一月份租金+水电
而2月-6月的租金不缴交是可以的吗?
麻烦大家解惑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