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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在新北市租了一间套房
去年12/1退房。
12/1当天我们退房的时候有扫地拖地过,厕所的水渍也有依照房东要求清洁洗刷,都清点
双方都确认ok后,她说过一个礼拜会把押金退给我们。(她当时说要等一周,因为她有3间
套房是水电绑一起算,要等水电费帐单出来才能结清)
但是她押金拖了很久都一直不还,一下说还没算或是她在忙等等的。到昨天1/10才把水电
费结算出来,她却突然又要跟我们收取6000元清洁费。
https://i.imgur.com/54hj3OV.jpg
https://i.imgur.com/v8Wd45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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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其实我把房子交给你们时,房子相当干净。
但是你们交给我时,并没有像当初一样。
所以我必须收清洁费6000元
因为我要请清洁公司扫
不然我无法再租给别人。
之后我直接打电话跟她表示6000这个价钱有点高,她说她自己找的清洁人员就是4小时600
0,后来吵了一下才同意我自己找清洁公司,但她还是要收取4小时1000监督费..
我自己上网查询一下清洁4小时是2000初左右,所以如果这个情况我还要再多付3000多。
因为我跟我室友都离开台北了,觉得如果又发起诉讼要跑到台北会很麻烦就想说自行找清
洁公司处理。
因为12/1当天退房的时候傻傻的没有用白纸黑字纪录好退押金的问题,只有房东口头说隔
周会汇款,现在她咬定说当时就觉得房间不够干净..。
想请问有什么比较合适的方法解决或管道吗?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