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换工作需要租屋但是却遇上了一个怪房东
原本在11月中签约,合约中有写明12/1交屋,房租也从12/1开始算
在这段期间房东有打来说他要先修理地砖,
12/1前一晚我们打电话去确认是否可以交屋,
房东却说根本还没修理要12/7才会找人来修,12/8才能交屋,
我要求减免一个礼拜的租金,房东就开始碎念,死活都不肯,
甚至说不然马上交屋啊我不修了,或是不然不要租啊之类的垃圾话,
因为实在没有心力两地跑找房,就只能先顺着房东了。
到了12/8交屋当天,屋况是都正常,但又多了一个问题,
瓦斯热水器的母火房东要这周才会找人来点火,
再来就是房东留下的麻将桌、电风扇、铝窗,也是死活都不肯带走,
要求他带走又会开始碎念了,但是我实在越想越不对劲,
难道延迟一个礼拜交屋的租金跟房留下的垃圾我都没有办法吗?
因为我们实在没有什么租屋的经验,只有大学的时候被房东骗走8成押金的经验
请问各位版友有什么好方法可以在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保障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