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上大大好,
我和姐姐两个人在板桥租房子今年是第六年了,
而今天房东太太来签合约,
跟我们说他在花莲打算买房,
所以拿这间房子去跟台湾银行贷款,
然后拿出这张纸要我姐姐签名,
他说是银行要求需要的,
https://i.imgur.com/IPUpyKy.jpg
当下他还说到什么买卖不破租赁,
但我看字面上完全不是这回事,
摆明就是要我们吃闷亏,
不晓得到底以为我们多笨......
我姐姐就说我们要确认之后才能签再寄给他们。
住到了第六年,
房租也从当初12000,
到今年又被涨1500变16500了,
我跟姐姐真的很难过,
我们都只是普通上班族还要负担一个人八千多的房租,
实在不想到时候又因为今天乱签字而吃亏...
所以上来问问有没有板上大大可以解答,
假使这房子被因为抵押贷款而法拍,
我们还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或者我们能有什么其他方法保障自己呢?
我们租房子也没有去公证什么的,
只有和房东签那种市售的租赁契约而已,
文长很抱歉...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