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客租约本月底到期,但屋子里满是大黑色垃圾袋,环境脏乱,想请益该如何处理。
是租约一到期就由房东自行处理吗?会不会有法律责任?还是一定要找到消失的房客,请
她签同意房东处理的同意书?
若她真的找不到人该怎么做
——————-以下详细废话说明————-
去年刚签约时,该房客带着自己的阿姨来签约,房客说她在办路跑活动,会放一些道具等
等。人也很客气,我们也不疑有他,签了一年约。
签约后每天晚上都骑摩托车,绑着、载着大量黑色大垃圾袋,夜晚默默搬进租屋处,这时
蟑螂突然变得很多,我们开始担心。
该房客搬来搬去三四个月,好像也差不多把租屋处都塞到走不太进去了,她突然消失,连
断断续续缴的房租也没再给,手机停话。
我们研判该房客是回收堆积癖。
但我们只想赶快把房子清干净,回归正常环境。不租人了,也许以后整理起来给弟弟成家
住自己家人。
然后我们联络到当初房客的阿姨,表明我们希望提前解约,不让她住了,希望她能出面自
己把这些她认为是宝物的东西清理完,积欠的房租我们也不计较。
结果就这样拖了半年,拖到租约都要到了,还是没见到人影,透过她阿姨才知道她躲回乡
下,说没钱不好意思见我们房东,我们问号问号。只能一直警告租约到了,我们会马上丢
掉东西,但她也不出面,现在那个阿姨也不太接我们电话了,都要打很多次才会接,然后
一直道歉说她都有提醒那个房客了。
—————废话结束————-
请益各位有经验的版友,我们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