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yjack2005 (JIANJIAN)》之铭言:
: 感谢S大给大家正确的观念
: 很多情况,S大可能要换成学生的角度来思考才会了解
: 以下受害者皆是学生
: 大部分都是高中毕业刚满18岁,从外地考到成大,有很多学生是自己坐车来找房子的,
: 第一次租房,可能连租赁流程都不太清楚,更何况是法律防治观念
: 很多情况都是订金付了,直到下次约时间签约时才发现多了很多费用的条款,
: 当场跟房东1对1的学生,脑中想的是订金会被没收(5千、1万对学生来说可不是小数目阿)
: 甚至怕被家人骂,谁会知道房东带看时说的与签约时条款不符 = 是违法的!
: 所以才会衍生出这么多的问题
可是 解决方法 也唯有给予正确观念
而不是建立黑名单
这牵涉到台湾的教育问题
学生该学会判断问题,解决问题
但是师长喜欢建立黑名单式的教育
要学生不要碰 被列为黑名单的东西
学校列租屋黑名单会有被告问题
所以目前看到的 是列优良租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