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文噜~~人家说不同意转载~~

楼主: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8-02-06 02:57:40
昨天转载的那篇文章,原作者说不同意转载,所以把文章删掉
想看原始文章的可以去 PttLifeLaw 那边看 #1QTknVEr (如果文章还在....)
内容大概就是问....住不满一个月到底能不能收满一个月房租呢?还是以日计算呢?
先前我在某文章中的推文里有提到
阿你去住旅馆,付了一晚的钱,只住了五个小时就要退租
能要求退费吗?
其实是可以提要求的,但人家可以不甩你,可能还把你当神经病看
以后有这种问题的版友,记得,看清楚自己签字的合约,用用大脑想想自己有没有立场
真的不想多付钱,就好好跟房东商量就好,因为这是房东的权力,不是房客的权力
如果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去跟房东谈这个
被收好收满是刚好 (违约金、租金)
这边好歹是租屋经验版,补经验分享
1.
有个房客租约快到了,因为有意找更理想的工作,今天跟我说希望续约可以签半年就好
怕以后找的工作万一离住处太远,必须搬家
我直接跟他说,不用续签了,搬走前提早一个月跟我说就好
2.
去年有个房客因为换工作而搬家,提早跟我商量,看能不能多住半个月
结果他多住不只半个月,我还是只收他半个月,还开车帮他搬家
3.
几年前有个房客
临时跟我说要换工作去外地,房租只想以日计算,退租当天才要算(哪天退看他心情?)
而且还要从押金扣,不是先支付租金
最后当然是扣好扣满啦,没提早告知扣一个月,租金以月计算,不住到满关我屁事
互相,是建立在良善的基础上
偏偏很多人喜欢在占人便宜的时候要求对方要"互相一点"

另外前几天在网络上看到一个案例,也在这边分享一下
承租人死亡,继承人依民452得终止租约,但须依民450-3先期通知
这东西用不到最好,但万一遇到了,也请不要上网骂房东
"人死为大"是个人道德观,无关是非对错,先做好功课才不会被网民洗脸
楼主: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2-05 10:16:00
何必只删这边的文呢?两边答案还不是一样....XD以后还是用回文的好了,这样以后的人就有文可以爬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2-05 10:32:00
得不到想要的答案就会想删文 这是人之常情 不用见怪啦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02-05 12:39:00
之前某个S开头的两边都删租赁是双务契约,签下去就互负债务,如果没提前终止的条款,本来就应该要负责对方损失。
作者: furio (void)   2018-02-06 14:23:00
去看原文人家只问提早解约租金要怎么算,这有什么问题?违约未住的部份已经有合约违约金给付了,问这问题不奇怪您举例是吃一半不想付后半部份,但租约已用违约金处理这项不住的部份用1个月违约金赔偿了不满的部份不就在"违约金是支付没有把合约履行完的部分"?其实房东大可在合约上写清楚以月为单位收租,就算住一天也也收一个月就好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8-02-06 19:53:00
民法453, 定期契约如果要提前终止也是要前期通知, 几号通知再加一期租金, 2/24要走, 1/24有通知吗?先期通知,还要以天计?....
作者: furio (void)   2018-02-07 00:11:00
楼上要不要看民450"先期"对出租人跟承租人的规定民450第三项提前告知约束对象是出租人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8-02-07 00:46:00
原PO是定期契约106/06/10至107/06/06, 民法450是不定期约
作者: furio (void)   2018-02-07 11:24:00
你最后一段就是租约没写有争议的部份,教你写上又不要这种事情就是打官司后变案例,再转制式契约建立制度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8-02-07 15:12:00
出租人是要在租金缴交历订日通知, 承租人也要先期通知不然民法452说承租人死亡, 继承人可提前终止那段不就形同虚文.原po写契约是有公证的,打官司就打官司啊我回furio。https://goo.gl/6AwZqT,租赁就是月租起跳,要算天去租旅馆。https://goo.gl/6AwZ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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