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转载的那篇文章,原作者说不同意转载,所以把文章删掉
想看原始文章的可以去 PttLifeLaw 那边看 #1QTknVEr (如果文章还在....)
内容大概就是问....住不满一个月到底能不能收满一个月房租呢?还是以日计算呢?
先前我在某文章中的推文里有提到
阿你去住旅馆,付了一晚的钱,只住了五个小时就要退租
能要求退费吗?
其实是可以提要求的,但人家可以不甩你,可能还把你当神经病看
以后有这种问题的版友,记得,看清楚自己签字的合约,用用大脑想想自己有没有立场
真的不想多付钱,就好好跟房东商量就好,因为这是房东的权力,不是房客的权力
如果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去跟房东谈这个
被收好收满是刚好 (违约金、租金)
这边好歹是租屋经验版,补经验分享
1.
有个房客租约快到了,因为有意找更理想的工作,今天跟我说希望续约可以签半年就好
怕以后找的工作万一离住处太远,必须搬家
我直接跟他说,不用续签了,搬走前提早一个月跟我说就好
2.
去年有个房客因为换工作而搬家,提早跟我商量,看能不能多住半个月
结果他多住不只半个月,我还是只收他半个月,还开车帮他搬家
3.
几年前有个房客
临时跟我说要换工作去外地,房租只想以日计算,退租当天才要算(哪天退看他心情?)
而且还要从押金扣,不是先支付租金
最后当然是扣好扣满啦,没提早告知扣一个月,租金以月计算,不住到满关我屁事
互相,是建立在良善的基础上
偏偏很多人喜欢在占人便宜的时候要求对方要"互相一点"
唉
另外前几天在网络上看到一个案例,也在这边分享一下
承租人死亡,继承人依民452得终止租约,但须依民450-3先期通知
这东西用不到最好,但万一遇到了,也请不要上网骂房东
"人死为大"是个人道德观,无关是非对错,先做好功课才不会被网民洗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