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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处变凶宅!上吊男家属判赔房东300万
2017年12月04日 10:14 中时电子报 黄眉青/综合报导
一名63岁林姓男子,名下有两间房子,却选在租屋处上吊身亡,房东
认为租屋处变成凶宅,价值减少 300万,向林男遗产继承人求偿,法
官判决,林男家属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300万元。
去年林姓男子于租屋处内上吊身亡,《自由时报》报导,曾姓房东认
为林男自杀,害房子价值减损 300万,向林男家属求偿;但家属质疑
曾男提出的房屋跌价估价报告书,怀疑房价怎么可能减少300万元。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选择死亡”不属于宪法保障自由权,林男是智
识正常成年人,可预知在租屋处自杀,会使该房成为凶宅,将难以出
租或出售,造成房东损害,因此判林男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赔 3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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