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租屋处变凶宅!上吊男家属判赔房东300万

楼主: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12-04 13:49:50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204002054-260402
租屋处变凶宅!上吊男家属判赔房东300万
2017年12月04日 10:14 中时电子报 黄眉青/综合报导
一名63岁林姓男子,名下有两间房子,却选在租屋处上吊身亡,房东
认为租屋处变成凶宅,价值减少 300万,向林男遗产继承人求偿,法
官判决,林男家属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300万元。
去年林姓男子于租屋处内上吊身亡,《自由时报》报导,曾姓房东认
为林男自杀,害房子价值减损 300万,向林男家属求偿;但家属质疑
曾男提出的房屋跌价估价报告书,怀疑房价怎么可能减少300万元。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选择死亡”不属于宪法保障自由权,林男是智
识正常成年人,可预知在租屋处自杀,会使该房成为凶宅,将难以出
租或出售,造成房东损害,因此判林男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赔 3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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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电子报)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2-04 16:16:00
有这个判例以后房东会有一定的保障。但是如果房客本身或房客家属无财产一样无解。
作者: ava2014 (ava)   2017-12-04 16:20:00
如果自杀者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房东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2-04 16:27:00
所以还是要慎选啊
楼主: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12-04 18:05:00
这是向他的继承人要求赔偿, 不一定要自杀的人名下有财产, 如果继承的人抛弃继承(都欠债那种)就不知道会怎样
作者: Nagisayan (柳)   2017-12-04 21:59:00
法官是以继承的财产范围下去判赔,自杀者名下有财产当然是必要条件,否则没财产可供继承是要怎么赔?
作者: Puehong (Puehong)   2017-12-05 03:35:00
这不是判例好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12-05 06:27:00
禁止回应哥出现了
作者: ava2014 (ava)   2017-12-05 14:28:00
4楼的逻辑好怪,不一定要自杀的人名下有财产...没有财产要继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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