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 续约合约的问题。

楼主: MasJ (GhoStone)   2017-11-16 11:45:34
出租给房客已经租三年。合约是2014年9月签约,当年约打两年。也就是合约后面一年没有
签订。
因为后面一年房客还是有定期缴费,所以没有特别作合约的动作。
最近想跟房客重新打约,所以有几个问题想问:
1.)超过一年没签约,没办法终止对方承租?
不过家里的人不知道从哪听来。合约要是超过一年没打,就没办法要求房客搬迁?
如果合约结束后没马上签订,对客户与房东来讲有什么影响?
2.)合约起约时间能否从之前开始订?
因为合约已经一年多没打,所以可以将合约订在去年开始,虽然有费用调涨,但不追溯之
前费用,合约继续签定。也就是合约打2016年9月到2018年9月。实际后面走的合约也剩后
面不到一年这段。
还是只能从现在这个时间继续往后签约?
3.)将地价税与房屋税转嫁成租金调涨。
由于对方有挂营业登记在这边。所以房屋税与地价税都有提升。光是房屋税就增加一万三
左右。之前虽然有协议额外费用由房客自行负担。但如果涨租金1000-1500左右。是否会有
其他合约这样签定?
4.)办理公证的差异
之前没有办理过公证,续约在办理会有问题吗?而且也不确定是否有必要跑这程序。
还麻烦各位能提供建议。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11-16 20:53:00
房屋税增加1万3, 那租金应该也不少了,劝你一定要去公证,也不要再让契约过期,却没签新的契约。因为对方有挂营业登记,不是住家,契约不必用定型化契约,押金也不受两个月的限制,民法租赁篇和土地法100条是基本的,拟新的契约自己参考。公证的部分,google一下就有说明,大部分法院和民间公证人的网站都有说明,房东公证的好处,就是跳过漫长诉讼期,取回房子,和积欠租金,不然诉讼大概都要花上一年半载。房子稳稳租的时候, 公证没必要, 碰到欠租或不搬的, 公正大概是目前符合法律的程序里最快的方法.既然都正常缴税, 多花个公证手续费, 算很少的. 随便保个火险费用都比公证手续费要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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