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代po)
我当初租房子的时候是签一年约,
另外房仲有收半个月的服务费。
结果我住到第三年的时候房仲跟我说要再住就要再签约。
我说第二年为什么没签,他说他忘记了。
结果我说好在签第三年,
他就说那要再跟我收半个月的服务费。
他说是公司规定的每次有签约的动作就要再收一次服务费。
请问这合理吗?
他当初签约时都没跟我说过这件事。
公司有这规定也没说过。
谢谢大家解答~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11-15 11:55:00自己找房东续约我自己还没看过这种情况的,都是一开始收一次而已
合约里面只写了甲方代理人的联络方式,房仲没给房东电话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7-11-15 13:38:00不合理 市面行情仲介费都是收1次 带看屋满意成交那次而已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1-15 13:44:00当然不合理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7-11-15 14:49:00你当初的合约翻出来看一下,但就算有写,也不需要理他,因为第二年他"忘记"签约,忘记就是他有疏失,双方没做签约动作,早已经转为不定期契约,除非屋主要收回自住,否则不得赶房客。话说,还真的是第一次碰到续约还要再缴仲介费!房仲是有多缺啊XD
认真回 如果你经由他 就要给仲介费但是你自己找房东 就不用了而合约不可能没房东联络方式 所以你懂得
合约上只写出租人是谁,代理人是谁然后只写代理人的资料然后一直推托完全不肯给房东的联络资料
你这种的代理人跟代管差不多吧, 如果妳都没屋主的资料修理哪方面不是都由代理人处理吗?
作者:
na99 (na)
2017-11-15 20:50:00没遇过这种事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11-16 01:26:00只能透过他签约的话,只能付钱了,不过以后有事都找他处理拿钱做事天经地义,记得把这点写进合约里,免得有人赖皮或是不要签,走正规程序的话,你早晚会看到屋主资料 XD
作者: a089865965 (小谕) 2017-11-16 05:57:00
不定期契约,其实就算不签也不会怎么样,当初那一份留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7-11-18 22:08:00唬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