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承租了一间房子,
关于房子修缮的事,
房东有在line上提及关于大楼结构的修缮才是他要负担,
其余房子里的修缮是我们负责
另外,租约中有列管理费由租客负担
近期因为有住户反应大楼屋顶有漏水、外观磁砖剥落等,
这周大楼召开管委会,
(有二方案,一是住户直接分担 二是转嫁管理费,
有告知房东,但他未出席)
决议后,每户要提高1000~1200不等的管理费,
由于此次管理费调涨是用于修缮大楼,
想请教是否不该有租客负担呢?
(因为房东觉得大楼管理法是母法,个人租约是子法,所以应由房客负担)
根本就是住了半年就涨1000元,
再加上和房东之前口头协议的不同
有点令人无法接受,
租约还有半年,请问接下来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