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内人在八月的时候签了约,
同时也给付押金以及第一个月的房租,
房东人不错,说租金由九月开始算,八月期间给我们处理搬迁事宜,
在签完约没多久我们发现天花板有漏水,
于是房东请师傅来处理,发现除了漏水,厨房的柜子也因此坏光
(在这中间也发现白蚁窝)
于是师傅就在处理防水,油漆以及白蚁的状况时,我们无法入住,
而漏水的原因目前还是不明,因为楼上跟房东似乎处不好,而且楼上目前无人居住,
这状况到了九月初,我们都无发搬迁,
直到上周东西终于好了,我们却发现另一处墙壁开始渗水,另一处的门框上有木屑,
所以我们觉得这房子问题实在太多了,似乎一次无法解决,想要重新找租屋了
请问我们这样算是提前解约嘛?
合约上提前解约需付1个月租金
即使如使此我们也愿意认赔的话,两个月的租金有机会拿回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