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乐升:泡水3年 将向新北市府求偿1亿

楼主: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7-08-08 21:44:41
政府版的修缮 + 民间版的缴租新闻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2627648
乐升:泡水3年 将向新北市府求偿1亿
2017-08-07 11:30 中央社 记者韩婷婷台北7日电
乐升科技表示,在新北市府违反协商结果,片面违法解约后,经过内部的
研究与评估,4日发出存证信函,通知市府终止合约,并请求市府赔偿新
台币1亿多元相关损失。
乐升表示,总公司承租的新店碧潭有约商场,漏水问题长达 3年多未解决
,尼莎台风水淹脚踝,乐升决定不再等待新北市经发局,决定即使在9000
万元装潢费用瞬间蒸发的情形下,也将依照民法第430条规定,终止经营
管理契约,停止和市府的租赁关系,并向新北市府求偿。
乐升控诉,新北市政府对于该租赁物漏水问题,延宕时间至终止合约时止
,已经长达3年多,期间乐升按期缴租,不堪漏水造成损失请求市府修复
,市府同意缓缴,双方委托公正第三方台北市建筑师公会会勘,提出高达
30处漏水点,协调管委会没有结果,延宕修复时程,漏水扩大到50处以上
,乐升不堪损失再次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市府同意缓缴但转扣履保金等
同收租。
最后,市府反常的不主张收租,反而以履保金未补足为由,在乐升自行改
善补足半数履保金及协商隔日,收受乐升切结书后,用新闻稿片面终止契
约。
乐升表示,为免平白承受上亿元的损失,在原地“泡水”继续经营达3年
,不但没有“遇水则发”,反而遭市府片面解约,乐升决定不再委曲求全
,主动停止和市府的所有协商,采取法律程序,将所有的资料提交到法院
,还原事实真相,向新北市府讨回公道,员工的工作环境虽然无法再改善
,但乐升决意维护万名股东权益。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08070230-1.aspx
乐升违约案 新北:保全财产收益
发稿时间:2017/08/07 17:30
最新更新:2017/08/07 17:47
(中央社记者黄旭升新北市7日电)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乐升公司今年
1月31日,未依契约规定缴纳106年上半年度共6个月的租金,经市府3次
函文限期催缴仍未改善,依约由履约保证金扣抵,保全市政府财产收益

新北市府经济发展局招商科股长王美惠受访表示,乐升公司承租“新店
碧潭有约”商场,乐升提出商场漏水影响办公空间,经济发展局考量漏
水修复工程,确实影响该市有商场使用效益,之前已同意乐升公司“延
缓缴纳”105年度租金,以作为补偿乐升公司因漏水所造成之损害。
王美惠表示,为善尽出租人义务,市府已分别于民国105年9月19日、105
年11月8日、105年12月13日、106年4月13日、106年5月12日,及106年6
月12日协助完成修缮工程,都有邀请乐升公司陪同办理验收作业。
王美惠说,商场空间目前已达合于使用、收益状态,乐升公司理应遵守
契约规定,履行承租人缴纳租金之义务,但却仍以漏水影响为由,一再
拖延,且表示新北市府均无作为,这并非事实。
针对履约保证金扣抵部分,王美惠表示,乐升公司于今年1月31日,未
依契约规定,缴纳106年上半年度共6个月的租金,并经新北市府3次函
文,限期催缴仍未改善,为保全市有财产收益,市府依约由履约保证金
扣抵租金;后来,为延续租赁契约,及保障未来市府权益,也依约规定
给予乐升公司3次机会,并限期于7月31日,补缴6个月履约保证金。
王美惠表示,惟乐升公司仍未能依契约规定,限期补足6个月共新台币
126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因此,新北市政府于8月3日正式函文,依契约
第9条与第10条规定,与乐升公司终止契约,并请乐升公司于函文送达
日起,1个月内依契约规定腾空返还租赁物、注销营业权利,及缴清各
项租赁物使用费用。
王美惠说,后续部分,市府尊重乐升相关权益,但仍要求乐升公司应补
足积欠款项,包括105年度租金一共2547万、105年度营业税额124万、
106年7月租金212万、延迟利息13万、惩罚性违约金160万,总共约305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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