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签一年 现在走了一半 要解约退租.
房东在通讯软件上回传同意解约 押金扣除应付金额后退还 这样应该等于双方合意解约.
不过房东本身有在开店 他以自己太忙为由 要我跟他的店长处理一切后续事宜
他则不再出面? 请问这样可以吗?
会来请教大家 主要是以前租屋大家都是好来好去 基本上信任对方.
但是现在和这个房东一直处不好 之前就有过明明配合他的约定却被找麻烦 还有
讲过的话不认帐的情形 逼得我要去针对他一切不符合常规的行动 都先预想
会不会有什么奥步.
现在的状况是 当初的合约是和房东直接签的, 他在附近开店 就要求我们每个月直接
拿现金当面把房租交给他.
但是后来可能他店里比较上轨道 他几乎也不过来了 叫我们钱交给店长 换店长签收.
那时候也都配合他 但是现在双方关系更糟糕了 要直接解约搬走 他也要叫店长处理,
说他不会出面 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有问题.
而且这个房东还是二房东 当初一直没主动告诉我们
到了签约前 我朋友机警说想看一下所有权证明 他才承认 也只给我们浏览一下
他和大房东的租约.
虽然我知道有很多尽责的二房东 但现在回想起来超后悔和他租房子的
处理租屋的事情当额外工作 几乎没来过几次 处理事情就是往自己省事的方向而已
现在双方信任破裂 还要处处防着他出贱招 二房东的身分 又不直接出面
叫不是责任方的店长来 要怎么自保?
还是可以强硬要求 就是该签约责任方才能来处理退租的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