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找的房客想说对方是亲戚的朋友 (亲戚不熟)很多事情简单处理我承认说我也也不
够谨慎
有签一份草约 也拿了订金
有同意签约当天有些细节有问题可以修改
押金也先收了
后来觉得有些纠纷
想问一下有些问题大家怎么处理
1.租金起算日
因为有同意帮对方修缮一些东西,对方坚持我把那些东西修完(例如油漆,天花板)才能
算起算日,甚至要求他搬完家才开始计租,但是我认为帮他修缮算是我额外答应他的(有
写入合约),我认为起租日应该签完约交了钥匙就算了,想请问若合约无标示起租日,是
否常规从签约日算起
?
2.房客当初允诺要自行提供特殊油漆(我只提供油漆工费用),后来说漆不够要我负责油
漆。这部分我应该可以跟他要求费用对吧
3. 这几天要再跟他谈后续问题(房客问题有点多,我再让步意愿只有一点),最坏的情
形就是他不租了。
如果他不承租,因为我额外帮他处理修缮(例如油漆等非结构性问题,他要求我墙面全部
重漆)我可以要求全额从押金扣除吗?还有从签约开始到退租的租金也要跟他收。况且如
果他毁约本来就有权利没收押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