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我带着一只猫要在台北市租房子,
这边房价贵得吓人,要找到可宠的房子真的很不容易。
我已经连续一个月每天早晚各监看(?)各大租屋网,
4/14凌晨看到一个新的物件:
可宠,有阳台,有浴缸,代收垃圾,空间算大,租金在这区很佛心。
忍到早上10:00马上打电话过去约,并确认我有养猫咪!(因为很多房东都会反悔禁宠)
房东说他觉得猫咪算干净,他希望我可以把猫养在阳台(我尴尬地说没办法)
但他也马上说:"只要不要影响其他住户、房子还我时完全恢复原状",我都没有意见。
房东问我什么时候入住,
我回他说,我的合约是到每个月5号。
他反问:那不是很久吗?
我就说:没关系,如果看了喜欢,四月我跟你切半个月也可以,我们再商量看看!
房东说:好~
※※我会打这个部分是因为,我觉得这段对话让我觉得房东想赶快把房子租出去。※※
我欣喜若狂,马上开始联络搬家公司,因为这个物件太完美了!
若看屋没发现大问题我可以直接签约!
所以约了隔一天晚上(也就是今天4/15)要看屋,
刚刚我又把租屋网的物件打开,
发现...
房东默默把租金提高了2000元...
我非常确定当初他是po 13000元,现在变15000元。(我有保留画面)
我细看了租屋网的资讯,猜想应该是浏览人数很高+快10人加入最爱
(讲真的这条件的物件 一定很多人爱啊啊 啊)
想问问版友们,(不论你们是房东或房客)
这种状况,我看屋时应该要表明我看是13000才约的耶 之类的吗?
虽然我觉得坚持没有意义,因为他有权利不租给我
我一方面又非常没用的想退让...
大家可以给我点意见吗?
看屋时,展现什么样的条件可以让房东"想要把屋子租给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