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教各位几个问题
先说明朋友是一位美国人以下简称友人F,他在台南市永康奇美附
近租了一间公寓原本的契约是每个月两万一千元,押金两个月四
万二,租约一年。从两年前的8月开始承租,直到去年的8月,之
后以每个月固定付月租金的方式继续使用。
原本是跟女朋友一起住,直到今年的二月,他们分手了,详细原
因我也不便多问,总之就是分开了,在结束之前,友人F预付了三
月的房租,但是在友人F出国工作的那段时间,他的前女友未经他
同意直接跟房屋公司终止合约,他现在不但没办法回去住,预付
的房租还有水电费,及连带两个月的押金都没办法拿回来。
友人F试图想联系该物业公司寻求解决的办法,然而换到的回应是
相应不理,对方直接完全无视友人F的诉求。
目前想帮他,但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帮起。
首先,他有合约,也有电子档,我看过,合约的乙方只有一位就是
友人F,另外也可以提供转帐明细证明是友人F在缴租,唯一比较有
争议的部分是合约联络填的电子信箱是他前女友的。
友人F不太想走法律途径,目前他只希望能住回原本的公寓,继续
以月付缴的方式继续承租,他说他公寓使用保持干净完整,也从
不拖欠房租,觉得这样被对待非常的不合理。
但是对方的X经理(我有名片跟Line)完全不想处理,目前是猜测他
们把他前女友当成乙方,做了解约的动作以及退还押金,但是目
前没有证据,他的前女友完全不跟他联络了。
想请问我该怎么帮他才好呢?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