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10.01搬到樟树国小附近的一间公寓,
在这之前网络上看到那一间的图片都很好~
房东也在网络上标示提供了家具—床、沙发、椅子、桌子
另外,设备有-洗衣机、冷气、热水器、第四台
当初在看房子的时候,采光很好又通风(因为后面有一座小山),
房东也表明是独立电表+水费,我们直接缴交给水、电力公司就可以了。
唯独跟网页上照片+设备标示不同的是…
1.根本没有洗衣机。
跟房东表示后,他说:“喔!照片是楼上的阳台,楼上有附洗衣机拉~”
【标示与实际不符】
2.附桌椅
椅子是”一张”餐桌用木头椅,桌子是和式用的桌子,
怎么用!!!!!!!!!!!!!!!!!!!!!!!!!!!!!!!!!!
PS:还有一台坏掉的电视!
后来跟房东谈租金的时候,当时网页上租金是1,1000/月,
房东说:“不对!应该是1,2000/月才是!(自己标错)”
我们跟房东说,网页上是1,1000,是不是应该要用网页上价格租给我们才对~
经过沟通后租金1,1000/月,无异议。
但网页上有标示洗衣机,且房东未附上冰箱,
所以我需要买冰箱+洗衣机,
当初跟房东沟通,押金虽然应为两个月,2,2000元,
我能不能给他押金1,8000元,少收四千元,
让我买冰箱跟洗衣机呢?
房东表示当初误标示有洗衣机,但实际上因为没有附,
所以同意押金为1,8000元,让我们去买洗衣机来使用。
到了签约+搬家那一天
首先押金有跟房东沟通分两个月付款,
签约时付上押金1,1000,并在合约上签立下个月付7000元的条款。
【第四台收费?】
签约时房东开始说,因为当初原本是要租1,2000元含第四台,
但是因为用1,1000元租给我们,所以要跟我们收第四台的费用!
我们当然不同意,但是因为货车都搬上来了,
洗衣机跟冰箱都在安装了,
最后跟房东同意第四台500元/月,
房东帮我们付200,所以我们每个月多付300元。
【独立电表?独立水表?】
我们后来又看到电表,房东当初说有独立电表跟水表,
签约才告诉我们,独立电表跟水表只有楼上有,
我们只能看到总表(楼上+我们自己的)!
我说:“那我们怎么知道我们要付多少的水、电费”?”
房东:“楼上每个月都会跟我报电表,所以扣除后就是你们用的电了!”
我说:“所以你自己会上去确认他们的电表吗?”
房东:“不会,我不会没事上去找他们,但它们电费都很固定拉~”
我说:“不是这样说的!那我要加装独立电表跟水表”
房东因为表示觉得麻烦,所以要求每个月多收500元的电费,
等电费单来了之后,有超出1000元(每两个月缴一次),我们再补款。
我问:“那如果低于1000元呢?”
房东:“电费一定会超过的啦!就算没超过
我为了那几十块还是一两百特地来找你退钱?这样也太麻烦了~”
我男朋友后来帮我算,其实两个月收一千块钱差不多,
反正有多就补,就算少应该也少不到哪里去…
而水表的部分是每个月多收100元的水费….一样少补多不退!
总之就住了下来,旧家退了,新家洗衣机都装好了,
不租当晚只能流露街头,月租也不只120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