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母亲是请仲价帮忙租屋,
但同一个房仲不止一次租给了凹客,
事后处理和损失几乎都是房东自己承担。
我第一个问题是:仲价如果收了费用,工作范围到底到哪里?
但现在更重要也最急的是把凹客“请”走!
签约至今已半年,只支付了一个月房租和两个月押金,
由于房客欠缴水费电费达两个月以上,所以已经被水电公司强制断水断电。
最恶劣的是,不缴房租外,七月份使用电份还高达10000元,
怀疑24小时吹冷气才有这种价位.......
我们家省吃俭用,我从小到大在家很少吹冷气,
就算夏天我有时半夜满身大汗热醒也不开冷气...
虽然部分事实是一直直到几年前,我的房间才终于有冷气这种东西....
房客的行为是不是很显然要蓄意霸占房子!?扯远了.....
总之,房客所积欠的租金和水电费,扣掉两个月押金后,仍积欠两万元了...
两周前已经寄出存证信函,对方已签收,
但是这几个月房客电话要不是换了,就是故意不接,仲介过去敲门也不开,
上个月已经断水断电的情况,不知是如何继续住在里面的,太神奇....也太恐怖了...
想去开门换锁,电话想请警察陪同,警察说一定要有“公证”的契约才可前往,
电话到法院公证单位,法院说公证一定要当时事先办理,或是现在新办理,
但双方有要同意,凹客就是故意躲你,怎么同意。法院说只能走提诉讼一徒。
我想请问各位有经验的房东们,
提诉讼后到可以具备效力请走房客需要费时多久?
另外,真的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请走房客了吗?
手上有着存证信函,请第三方陪同 (里长)去开门换锁,就不违法吗?
网络文章说对方是可以告非法入侵的,但这个告诉依照存证信函内容是无法成立吗?
如果里长不愿陪同,还有请谁是有效力的!?
人好就被欺负真的很OX,我家人之还很天真心软的说:
房客大概就是生活有困难,要他搬家是要他搬去哪?
天啊!!!可是我都吹热风睡觉,他吹冷气椰!到底有没有搞错?
明明父亲生病过世上天堂了,母亲也生病提前退休常要花费高额医药费,
房租就是微薄的收入,房子也只是在很廉价的地方....
我要上班有时还要不时请假照顾母亲,
兼现在要处理这种烂摊子,处理这种烂人,到底租屋者是弱势弱在哪里?
不能再放纵这种人,苦了自己家,还有苦了我...
笨好人才是弱势...拜托谁来指点迷津....
想到家人过去多年一直遇到烂房客一直吃亏被欺负,就一肚子气,
但是过去年纪小也不懂这些事,家人也不让我干涉....
直到现在又遇到一个人也处理不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