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初来到这地方租屋电表上为1617.7(刚租忘记拍照,
是对合约书上的,加上房东疑似笔误为1617.7)
所以一直误认为现在使用量为1780.1,
二、
因房东是300度才收一次电费,故一直没交。
后来经由房东太太告知,才知道目前为"17801"度,且没有小数点这回事。
刚刚有看到手机有在2014.09.03 有拍照为17789,
三、
所以我从去年六月入住到现在总共使用量为1624度,
因为我只缴上162度电(所以我还要补上1462度的电费)。
四、
使用状况:冰箱(约两周回家一次,并会拔掉电源)
电热水器(都没关掉的纪录,今天经房东太太告知才知道能关)
电脑(每天约使用6-7HR)
电视(每天约使用5-6HR、回家也会拔掉电源)
电扇(每天约使用12HR左右)
微波炉(每天约使用5分钟,使用后拔除)
五、
经询问后,房东太太告知电热水器一个月约花300-500元(大概60度~100度),
六、
所以我这15个月以来所用度数为"1624"度,是正常的吗@@?
附上9/3拍的电表 http://ppt.cc/5F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