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屋10多年了,
竟然在台东遇到这么让人不爽的房东。
话说,由于同事要调职的关系,
之前就请同事询问房东可不可以直接租同事住的地方,
房东答应后就到同事那边看房子(其他同事去过说那边不错),
觉得不错就说要租了,
也请同事跟房东讲,也都约好了大概什么时候签约。
(房东不在台东,都住在台北)
因为房东已经答应要出租了,
所以就跟同事直接买了不少桌椅物品
(房东只附冷气、冰箱跟一台坏掉的电视,
连同事的adsl都过户到我名下)。
就在离签约的前一个星期,
打电话给房东,
房东竟然说:“老婆觉得租金太便宜了,
想要租贵一点,然后说房子是在老婆名下,
所以还是要看老婆的决定,
并且说已经在591租屋网刊登讯息,
也有人打电话开始询问。
到时候再看看要不要租我们。”
听到了之后,打给同事,
同事打电话去了解之后,
房东说:“因为我们要求要有洗衣机,还有电视机,所以要涨价。”
同事说:“他答应留下他的洗衣机,然后没有跟房东要电视机,
房东同意以原来的价格承租给我们。
话说又过了好几天(同事跟房东点交房子后2天),
房东突然打电话来问:“为什么我跟我同事买了么多张桌子,
是有打算在那边开业或做什么吗?也问我老婆在做什么工作什么的。”
大概过了1个小时,房东突然传短信来说:“
不能同意老婆以这么低的价格租给我,
房租至少要涨1000~2500才可以。”
(见鬼了,一开始不是说老婆觉得租太便宜吗?
怎么现在变成你觉得租太便宜了!)
看到短信之后,
打个电话给同事,说了一下刚刚的短信,
同事说要跟房东讲没有要从事商业行为,
请房东不要涨价。
接着打电话去给房东,
房东说至少要涨1000元才行,
当下心里不爽的情绪整个上来,
狠狠的抱怨了一下,
然后非常不爽的说:“我不租了”。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到1个小时,
房东打电话来,说跟房东太太讨论的结果是:
“房子还是以原价租给我们”。
我还是一样说:我们讨论的结果是不租了。
房东就说:“台风天你就再考虑考虑,明天晚上再给我答案。”
隔天晚上,我传了封短信给房东说:“我们讨论的结果还是不租,
东西我们会在租约到期前(31号)之前搬走(我同事有同意)。
结果房东竟然回说:“跟我同事已经点交并结清款项,所以没有租赁问题。
要我们在原本约定签约日的隔天前把东西搬走。”
我心里心里很不爽的又回了封短信:“即使点清,
依合约我同事可以使用到31日,
如果你31日前未经我同事允许进入即属非法入侵住宅,
依合约,我同事可以请司法机构介入。”
结果房东竟然回:“是同事提前解约的,并没有非法入侵的问题”。
后来我就跟我同事讲,
请他去跟房东讲吧,
毕竟承租人是他,部分物品也还是他的。
最后,结论是东西我们尽快搬走,
然后运费我同事出一半,房东出一半。
我觉得房东也自知理亏,
因为他跟我同事收了一个月的租金,
叫我同事提前10天左右跟他点交物品,也没有退回1/3的房租,
怎么可能叫解约呢?
房子位置:县长官邸附近的某条街,一般人不想使用的号码的2楼。
房子还是慢慢找,不要急,
遇到强人所难的房东千万别妥协,
以免日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