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房东 ,出租店面 ,
原本的房客(旧老板)是做连锁饮料店 ,因为太累不做了 ,就把连锁店签约 卖给新老板,
然后我妈跟新老板重订一年契约 ,收押金一个月 ,原本跟旧老板的约是到明年一月 ,押金已经还他。
结果才四天,新老板就说不租了 ,要把店里所有东西移到他家 ,他家自己有店面 ,然后也有押金、第一个月租金给我妈的打算 ,
但我妈觉得对方把签约当儿戏 ,他要是不冲动签约 ,旧老板的约到明年 ,他可以收房租到明年 ,所以很气愤 ,跟他们说 ,没把约内的租金付完不能搬走 ,
然后我妈刚刚去把锁换掉 ……
我现在很担心 ,因为他们那时签的合约是在书局买的那种 ,一般可能就是扣押金 ,而对方也愿意被扣 ,
那我妈想着要收到明年一月的房租 ,是不是不太可能 ?即使走法律 也不可能 ?
他觉得当初约签怎样就要照那个走 ,所以坚持要要到那笔无缘的房租
我可以体会我妈突然没租金收的心情 ,但很怕他贸然把锁换掉是不占理 ,要是搞到法院会不利我们
请问各位这应该怎么办好呢?
我很怕我妈这样的处理方式会衍生很多问题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