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的部份可以透过契约来约定,
家电、家具这一类都算是房屋的附属设备
提供使用并不一定要负责修缮,修缮的部份也可以在租约上再做约定
以内政部版 和 台北市北区大学的租赁契约书 为例(要看全内容请自行google下载吧)
内政部版
第二条 租赁附属设备
除另有清单外,租赁之附属设备有:
□电视 台 □冰箱 台 □冷气 台 □沙发 组□床组 套
□窗帘 组 □灯饰 件 □梳妆台 件□电话 具(号码:
□热水器 台□排油烟机 □流理台 □瓦斯炉 □天然瓦斯/桶装瓦斯
□其他 。
第十条 修缮及改装
房屋损坏而有修缮之必要时,应由□承租人□出租人负责修缮。
北区大学租赁契约书
第六条:修缮及改装
1.房屋因自然使用所产生之耗损或因非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有修缮之
必要,应由甲方负责修缮,不得拖延。如不能修缮或修缮后不合使用目的
时,乙方得终止本租赁契约。
契约后附表
参考范例表一:房东提供之家俱清单(自行影印双方填写存留)
家俱名称 数量 签收前堪用状况 维修责任权责 修缮费用分担 备 注
书桌 1张 良好完整 □房东 □房客 由房客分担 坏掉要负责赔偿
单槽脱水机 1台 八年之旧品 □房东 □房客 无(坏掉就淘汰)淘汰后房东不
尚堪用 提供新品。
以上修缮内容是可以透过契约作约定的,
个人比较喜欢用第二版,因为附表把设备的内容和修缮的责任约定的较清楚
有些东西若是前房客留下来,通常招租广告或看房子时,我就会说明这东西
我不修缮,坏就丢了吧
瓦斯热水器印象中使用年限是6年,但是一些零件的更换有可能三五年就要换
换了以后10几年也照用啊
瓦斯炉个人是没听过坏掉会烧起来,比较可能就是火不容易点着。
如果真的不敢用,也可以请房东拿走,自己另购新品,印象中2k左右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