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租屋,在版上努力爬文,学到很多经验
没想到还是有漏网之鱼..... 想来请教有经验的各位
我租了一个老公寓重新装潢有附家具的房子
屋主附的设备有瓦斯炉/瓦斯/热水器/洗衣机/电视...等等
在签约前屋主提钱给我钥匙 代价是我要负责屋子的打扫
所以我们事先入住后才签约 也因为先入住就发现了一些问题跟屋主反映
1.热水会忽冷忽热
询问是否可以确认热水器的状况
(庄头伯 约3年 制造编号9901858 不知道是不事99年制造的意思?)
2.瓦斯炉希望请屋主找师傅在交屋前做检测 避免交屋后我使用造成火灾
3.屋内会有非常浓的菸味从厕所飘到各房间 只是询问屋主知不知道是哪户的菸味
签约时,讨论到"修缮及改装"条例时,屋主就提出家电如果坏了不应该找她修
应该要自己负责修,家电的范围连热水器,瓦斯炉他都觉得是家电
(屋主觉得我才刚入住就说这要修那有问题 他说担心以后问题会源源不绝)
合约如下:
房屋因自然使用所产生之耗损而有修缮之必要时,应由甲方负责修缮,不得拖延。如
甲方于期限内不为修缮或怠于修缮者,乙方得自行修缮而请求甲方偿还期修缮费用(实报
实销)如修缮费用过钜或修缮后仍不能达租赁之目的时,乙方得终止契约。
屋主的解释是"房屋"指的是房屋结构
冷气/冰箱/电视/热水器...都是她好心留下来让我使用
所以如果自然损坏一样是该由我来负责维修
对于家电的理解 我觉得瓦斯炉/热水器不能算在家电的范围
因为当时手机没电了 没办法上来爬文 我跟房东也争执不下
他给我三个选择
1.瓦斯炉/热水器跟其他家电如果要他负责修缮(自然使用)他就要涨房租
2.瓦斯炉/热水器 修缮要一人一半
3.现在不做瓦斯炉热水器的检测 等坏了他在负责维修(一次)
由于现在热水已经忽冷忽热,瓦斯炉没有经过确认我也不敢用
原本检测费他也只愿意出$300 多的我要自己贴
我认为不合理 最后退一步争取到
瓦斯炉/热水器/瓦斯现在找人检测/维修 日后有问题维修费用一人一半
我们后来备注的合约如下:
瓦斯/瓦斯炉/热水器将于2014/4/1前找专人检测(检测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检测后因乙方自然使用所产生之耗损而有修缮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平分费用
签完回家后再认真爬了相关的文章
民法429条第一项规定:租赁物之修缮,除契约另订定或另有习惯外,由出租人负担。
想请问各位
1.这样除了已经签订的瓦斯炉/热水器坏掉平分维修费用
其他家电我是有权力可以争取自然损毁时由房东负责修缮吗?
2.房东表示如果要负责修缮要涨房租 因为是顺便留下来供我使用
但是当初租屋的文章就表示有附家具,这样房东的要求是合理的吗?
3.因为会将其他房间分租给朋友所以也有签订转租条约~如下:
经甲方同意,乙方得将租赁权转让与第三人,亦得将房屋转租与第三人。
合约期间租金皆由乙方负责。
是怎样叫"同意" 因为口头告知又担心将来如果被找麻烦,但是房东很怕麻烦
我想他也不会愿意再签任何文件,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谢谢大家的耐心阅读
经过这一次真心的觉得租屋不容易
房客要好好爱护照顾房子
房东也要好好对待房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