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sione (我离开我自己)
2024-04-20 22:13:58这星期已经社交过一次了
周末还要出门见人有点(唉
很少做这种事
但今天好想装病
觉得自己anti social的症头越来越严重
大概因为觉得社交的情绪价值好低
远远比不上在家噜(?)猫
...
常觉得对我来说 共犯结构有时比恶人本身还恶心
因为认为不可能期待这世上完全没有邪恶存在
但共犯结构的这群
利益没那么大 也不是不具备基本良知
那么就是选择问题
于我
就像是为一千万捅人
跟为一千块捅人的差别
至少前者比较能理解
后者的话会觉得就只值这么一点点点点点????
真帐 非网红 有一定追踪数 有点身份地位
对白纸黑字违法性犯罪的烂人不讲话
对打击烂人的倒是很不满很有意见
"关你什么事" "蹭流量"
想必多数追踪者即使知道也不以为意
不要有流量 不要讨论
不就是要受害者声音越小越好
美其名台湾有司法
有司法有法律
跟讨不讨论 流量 社会舆论什么关系
没舆论没讨论
以为法律就会自动长得好好的???
美国性犯罪者必须注册并公开居住地的法案
就是在有孩子被居住在附近的前科犯杀害之后才在推动下订定的
所以到底是自己本身私下也是类似的下三滥货色还是怎样
要不是的话就更可鄙了
图那么一丁点的人血馒头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