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管在开会的时候有个提议,重点在于怎么样让客户的名单不要消失(业务单位)。
我们的公司有制度,如果业务太久没有联络客户,系统会自动让名单释出让全国的部门
都有机会去获取。
主管今天说:她可以给我们几个选择,
1. 她帮我们在系统上做纪录。但是要付公积金。
2. 她把即将要落入释出范围的名单转给同部门的其他业务。
我对1没有问题,但对2有很大的问题。
我说这样子是不妥的,如果还没落入释出的范围,名单就是业务的所有物,
妳不可以去把业务的名单转给其他人,这是不公平的。
她就爆炸了,拿出主管的威严,说就是2了就这样。
我就跟她争论起来,我说妳知不知道妳在说什么?
总之结束地很仓促,同事们都出来缓颊。
我当然知道自己的正义感在明哲保身的台湾工作环境是会导致我举步维艰的,
但眼睁睁地看着投机行为在我眼前正要发生我实在是不能接受。
等著被孤立吧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