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好奇我的原生家庭是做了啥法理不容的事。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妈妈严格控制。
我自己是觉得可以用“软禁”来类比,不知是否太夸张。
例如,我和弟弟的书桌是放在门口靠近厕所的小范围,
在书桌前读书时衣服前面的布料不可碰到书桌,因为她觉得出门后的东西是“脏”的,所
以课本文具也都是脏的;
用厕所大小便必须经过妈妈的批准,因为用完前后她必须擦厕所地板和马桶;
洗澡也得经过她批准,因为洗澡前“脏脚”会踩到地板;
洗澡时她会进去浴室擦地板;
吃饭时会像放牢饭一样,由妈妈把饭放到我们书桌上,吃完后她再收走
etc.
还有其他的“仪式”和“规范”,就不一一打出来了。
口头有点难说明,在咨商室我是需要配合画图说明,
心理师才能完整的理解妈妈强迫症“仪式”、“规范”的脉络。
因为很麻烦,也对我们家的这些“规范”感到丢脸,
所以这是我第一次在P版说一些细节,之前只有稍微提过她有强迫症(z-14-12-13-272)。
原文底下,有人推文提到法律、母爱、冲突etc.的观念,所以想做点回应。
关于法律,其实我也不清楚那些“仪式”和“规范”是不是犯法,
但心理师说,在台湾,我们家的状况是可以被通报的。
只是我那个时候年纪轻,根本不知道这些。
而且我从小就在那样的家庭生活,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也早已习惯配合母亲的“疯狂”。
还记得在电视看过这样的故事。
一对情侣吵架后,男生占有欲太强,把女生关在家软禁起来,
不准她和朋友联络,也不准她去上班,但是他会帮她送饭。
两三天后,女生被朋友救出来,
哭着说这几天她感觉自己像是被关起来的小狗一样,感到很受屈辱。
这就是我住在家里的时候长期的感觉。
因为长期在物理上、肢体上限制我们的行动,所以我常期有被囚禁的感觉。
因为所有大小行动都受到限制,常常感到自己只是一只动物,
而不是孩子、甚至不是人类。
(human vs animal的自我认定上的冲突就是其中一项我需要处理的议题)
平时我的活动范围就只有书桌那个小空间,
不得踏入妈妈画下的分隔“脏”和“干净”的“界线”,不依照她的规定行动的话她会发
疯。
18岁离家后,我在肢体上终于拥有了自由,看得世界也更广了。
也许有了这样的对比,我才知道以前的生活是如此病态和扭曲,因此对于母亲感到愤怒。
如果她的“仪式”和“规范”是出自爱,我能释怀。
如果只是限制她自己而不是家中其他成员,我也不会被“逼疯”。
但她其实理智上是知道她那么对待我们是不对的,
却还是要求家人牺牲自由和人权来满足她的强迫症。
好不容易把她弄去看精神科,所以她明明有治疗、改善的机会,
她却拒绝治疗、拒绝成长,甘愿陷在其中,也强迫家人。
她这辈子做了很多错事,唯独她拒绝成长的态度是我难以原谅的。
这是其中一项我对她愤怒的原因,也是我觉得写出来不至于愤怒会失控的。
其他暂时会让我愤怒失控的就不多说了。
我原本是想自己试着用写作的方式整理所以的想法和感受,
但是因为有愤怒管理的问题,
所以我现在是暂停这个书写的过程,而是和心理师一起处理这也是原文的主旨。
如果有愤怒管理的技巧能分享也请大家不吝分享。我很需要学习。先说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