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心血来潮
把那些我因为睡眠障碍做不来的
国考简章们拿来出研究
我得到了一个结论
2012公务人员任用法
删除“禁止精神病患任用公务员”的条款
但是事实上只有高普初考和地方特考
这种最纯正的公务员删除了歧视条款
其他所有特考都必须体格检查
警消、调查局、国安局根本不用说
这几个我连简章都懒得看
其他包括司法特考、移民署特考等所有国考
都一定会有这一条体检不合格项目
“经教学医院证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状态违常,致不堪胜任职务。”
所有的特考仍然在歧视精神病患
然后还要求医生背书
“体格检查表应请医师于检查结果栏内评定‘合格’或‘不合格’字样”
因为通常还有一条不合格项目
“其他重症疾患,无法治愈,致不堪胜任职务。”
所以医生必须插入健保卡看录取者病史
这样就一定会知道我们有精神病、吃什么药
医生看了我们的病和药,会不会给我们合格还不知道
就算医生给我们合格
简章都有一条,受训期间可送复检的但书
“应行训练人员,于训练期间得经主管机关指定之公立医院办理
体格复检,不合格者函送保训会废止其受训资格。”
就算医生给我们合格,受训被发现生病,最终还是会被取消资格
既然我们不知道体检会不会合格
合格了还可能被取消资格
考试那么难考,我们又有睡眠障碍
所以众多国考我们根本都不适合考
目前只发现一个特考的体检不需要医生背书
所以应该不会被插健保卡看病史
但我的睡眠障碍做不来
我不能说是哪个考试没赶尽杀绝
不然下次简章要医生背书就害到人了
结论 如果想考公职
我们只适合考高普初考和地方特考
但是国营事业就没问题了
大部分国营事业除非是工作性质需要
不然不会有体格检查这个关卡
仅需要录取后做跟一般劳工体检差不多的体检
所以医生是不会插健保卡的
虽然国营事业没有体格检查这个关卡
但国营事业有面试这个关卡
这又是另外的难题了
以上研究,提供给有志于国考的病友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