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遇见了他。
圣诞节时我坐在北车大厅黑白相间的地板上,刚刚帮一对情侣和圣诞树拍完照后,我又坐
回我原来的地方去,慢慢啜饮著方才在星巴克买的,温度已经不再足以暖手的卡布奇诺,
一边看着行人走过,一边在手机的记事本里纪录当时的心情。
他穿着一件黑色合身的大学T,以及当时流行的灰色Adidas缩口棉裤,脚上是黑色短筒Van
s,他长得不高,但发型往右边梳得很整齐,五官长得很普通,要我形容的话那就是只要
把他砸进十个会穿这种衣服的男生中,我绝对会找不出他来。
但是他俐落地经过我之后,回头看了我一眼。
如果说人的一生中会有这么几次一见钟情的机会,那么在那个严寒冬天的我,已经扎扎实
实迷失在他闪烁的瞳孔里了。
我永远记得,转瞬之间,在他发亮的眼神里,透露出的致命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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