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内容:
成立【好事传播委员会】
目的:在民主时代,让更多民众知道谁认真、谁摸鱼,让选票集中在更好的政治人物身上
避免凭借立场、印象、长相、与传统媒体势力投票
方式:每日透过付费媒体网络广告,不分立场替近期做好事的民意代表宣传
执行方法:
1.根据每会期民意代表、党团所提出之议案、质询内容,整理成单页资料供民众票选,票
选完一个事件即可票选下一个事件。
2.票选方式透过网络、App之方式进行,票选选项有:“好事”、“坏事”、“没事”。
3.每段短时间段被民众票选为“好事”数量前数名者,委员会替其提案人、党团制作套版
媒体广告,并于网络、传统媒体等处进行“广告付费宣传”。
4.若“好事”与“坏事”皆高者,列为“争议事件”(如同婚/核能),于宣传时同时标
明“争议内容”由广告受众自行判断是否认同。
5.若短时间好事票数极高者,列为重大事件,可适度加重其宣传时间与力度。
6.优化算法,减低搅局、反串用户投票权重(例如屡屡多次于立场不同之大量好事票选
事件中投下“坏事”)。
7.投票身分须采实名制电话or身分证验证,避免网军操弄。
8.宣传内容须由电脑依据数据演算认定,捐款者与出资者皆无决定宣传内容之权限,以维
委员会之公正客观性。
9.委员会需于执行期间不间段自我优化,适度调整委员会之执行方式,为达公正客观、替
真正做事却不善宣传之政治人物推广之目的保持进步之弹性。
10.针对单一票选议题可按下“分享”替投票者认为重要之议题宣传,并吸引更多人参与该
议题投票,而被分享越多者,也会有着更高的出现频率。
11.参与票选民众可于每月参加抽奖,投票越多获奖机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