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嘲] 不打不相识

楼主: sargent (Conditional)   2017-08-08 21:36:45
现在电脑上的萤幕显示09:21距离你的"最后期限",剩不到3小时。
虽然有点犹豫,可是我不知道我在犹豫的理由,是不是真的算得上是理由?
有点羡慕你朋友,至少信箱还能寄信给你。他有何想法,或者不情愿
至少能跟你bargain(讨价还价)一下;我,没有筹码...没有跟你可以谈的条件
我有的,仅有选择自己的路。
很简单的两条路:
A 删了,不能见你
B 不做任何动作,可能被吉,也不一定能见到你。(应该有诉讼代理人这种
东西会出现)
其实再细分,B 还可有其他更细微差别。比如我是被吉刑事呢,还是民事。
我停机车等著红绿灯的时候想到你有一句话:"十万元可能很便宜。"
嗯,我同意这句话,也能理解这句话,但是对我来说只是一句别人的一句话。
我剩约一万五左右,那张罚单还没缴款。所以全部都赔你或国家可能可以拿一万
三。既然十万在你眼中无足轻重,区区一万块更是不足以塞牙缝。哈。
但是一万块其实可以吃很多好料,尤其有亲朋好友,或是爱侣一起享受..
都是一万块钱花得很好的用法。
可是这正是为什么我不是很可惜这一万块的原因。
我想我还是让你吉吧!
来吧!我等你...如果你要就全部都赔给你
在法庭上我都会认罪的。
现在的我只需要一点勇气去站在那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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