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药师于1070701起全面改采单轨分阶段考试

楼主: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2014-09-30 00:35:00
http://www.exam.gov.tw/ct.asp?xItem=20919&ctNode=410&mp=1
考试院院会今(25)日通过,104年第一次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牙医师药师考试
分阶段考试、药师、医事检验师、医事放射师、助产师、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呼吸
治疗师、兽医师考试、104年第一次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航海人员考试(
旧案补考),定于104年1月31日(星期六)至2月1日(星期日)举行,除航海人员考试(
旧案补考)在台北考区举行外;其余牙医师药师考试分阶段等考试,分梯次在台北、台中
、台南及高雄4考区同时举行。
  考试院说明,本项考试共设16类科,其中高等考试设牙医师(一)(应牙医师第一阶
段考试)、牙医师(二)(应牙医师第二阶段考试)、药师(一) (应药师第一阶段考试
)、药师(二)(应药师第二阶段考试)、药师、医事检验师、医事放射师、助产师、物
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呼吸治疗师、兽医师、一等航行员船副(旧案补考)、一等轮机
员管轮(旧案补考)等14类科;普通考试设二等航行员船副(旧案补考)、二等轮机员管
轮(旧案补考)等2类科。
  此次专技考试中,药师考试采行分阶段考试。自103年7月1日起实施,已修毕药师第
一阶段考试应考学科之药学系在学学生,即可报名参加药师第一阶段考试,并于103年7月
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采分阶段与一阶段考试双轨并行制度,107年7月1日起,全面采行
单轨分阶段考试。
  有关应考资格、应试科目、试题题型、成绩计算与及格方式等,分别依照各项考试规
则等相关法规办理,相关规定将载明于应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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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考上的考生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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