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征才文范本修正 和 新增版规子项

楼主: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2014-09-27 20:45:16
因有人来信询问,经查证后,将[征才]文范本做修正。
经查询劳保局网站之后,的确是五人以上公司才需强制纳保。
但如员工未保劳工保险,仍要替员工保“就业保险”。
故此,[征才]范本作一更正:
原: 【公司福利】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更正为:【公司福利】请勿写"健保""就保",无"健保""就保"是违法的。
劳工保险: 雇用5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强制加保,未满5人可以自愿加保。
就业保险: 雇用1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强制加保,适用对象是本国籍劳工,
跟依法在台工作的外籍配偶。
如写劳保,请注明(员工未满5人公司自愿加保)。
未依规定注明者,视为公司员工5人以上应强制加保劳保,不可写在【公司福利】一栏中。
如违反者仍依版规2-2处理。
资料来源:
1.未满五人公司 不需强制投劳保但需投健保 http://goo.gl/CyzYxq
2.保了劳保,为何还要有就业保险? http://goo.gl/DHyM2B
3.[疑问]有了劳保,为什么还要参加就保(就业保险)? http://goo.gl/a34No3
4.劳工保险条例 http://goo.gl/8TJ5m3
5.就业保险法 http://goo.gl/RAbVRF
6.全民健康保险法 http://goo.gl/3NKrV
另,#1K8LCZ4r 征才未依照既定发文格式,但因版规内容叙述不周,
故增设版规2-8:
除了[征才]文类别,禁止籍由其他格式发征才内容(包括文章和推文)。
版主 敬上
作者: PanChen (小潘)   2014-09-27 20:53:00
push
楼主: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2014-09-27 20:56:00
更正: 是未满5人,不是5人以下。
作者: pharmawind (RxWind)   2014-09-27 21:11:00
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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