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案件计酬应被换算时薪

楼主: espressolife (几分甜)   2017-05-11 01:20:14
申诉人ID:espressolife
申诉板主ID:angel07
文章代码(AID):
申诉事由:被水桶180天
証据:
版主妳好,我是日前发表征小卡的那位,我在文章内并没有提及要一个小时内写完,我说
一张三元时间自己安排,你可以一天写一张也可以一天写100张我都没有规定,内文也说
可以工作地点/休息时间/完成日期都自行安排,我不懂大家酸的用意跟81秒怎么算出来的
,我说只要完成就可以并没有硬性要求,我真的不懂,或许有人觉得三元太少,但就案件
计酬,一张你可以写3分钟也可以写30分,可以一小时休息55分钟,写一张五分钟,完全
就是案件计酬,我文内写的很清楚,为什么版主硬要换成时薪,有人站内回我,重一个礼
拜到一个月都有,连他们知道这不是用连续工作这样换算的,觉得低可以不接,只要完成
就好,文章内完全没说到给他们期限的压力,不懂为何被罐上水桶的罪名,好像看到低价
黑影就开枪,觉得很不公平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5-11 06:02:00
依本板规定,任何按件计酬制之工作,换算时薪应符合标准
作者: e6888 (阿宝)   2017-12-24 17:59:00
怎么约定的就应该给约定的价值,而不该由开案者突然变换契约的内容才对啊!何况又是对接案方不利!疴,对不起,打错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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