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黑名单管理办法增订草案

楼主: psl7634 (键盘补给官)   2017-04-27 02:32:10
※ 引述《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之铭言:
: 目前只是在提案阶段而已
: 我的想法如下:
: 同一事业单位有不当行为(如发表违法征才资讯,未依刊登的征才资讯给发工资、
: 工时拖延、工资拖欠等)
: 经使用者发表注意文、板主查証属实者
: 注意文第二次以上者,单位警告处分
应改为一次就必须警告
: 单位警告三次以上者,经全部板主同意,列为黑名单
警告二次水桶30日(同日期事件不管多少篇原则仅计一次 如有不同资讯由版主认定二篇)
警告三次者由版主群共同认可后该帐号永桶+列退
一年反省期 该单位可再以其他帐号征人
如再犯一次 该单位列为拒绝往来户 几个ID PO几篇永桶几个ID
: 依黑名单办法退文、水桶至系统上限、多重帐号查询
: 请各位回文或推文发表自己的意见
PT版以劳工权益为出发点 尽量提供合法征人文 与大量工作
如有刻意侮蔑之情事 请受害方提告判决胜诉成功后 方可以公文解桶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27 09:58:00
好还是希望收集多人的意见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7-04-27 14:15:00
赞成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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