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part-time 板规修订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10-29 13:13:05
第2条 发文格式说明
A项部分,改7日水桶/★,单篇四颗以上水桶一个月,满五颗并科退文。
但符合空白文判定基准时,得以空白文论。
※标签类别部分
新增
[情报] 由政府主管机关主办之征才活动或其他与劳工相关活动。
文章内得载明活动日期、时间、地点(地址)、主办单位。
[新闻] 主管机关或媒体所发布,与劳工相关之新闻。
文章标题需为该新闻标题,内文需填写该新闻标题、新闻网址、新闻内容。
网址过长者,得自行缩网址。不得修改新闻内容,但排板或改错字除外。
删除
[派遣]
第3条 发文总量管制
同ID、同单位合并计算,删除IP部分。
单日限贴一篇文章,相同文章七日仅限一篇。1/1发文,需待1/8才能再发。
[学术]、[市调]不受同内容每周一篇之限制,但用错类别者除外。
超额违规遭删除文章者,得自该违规发文日重新计算。1/1发文,1/7超额,1/14才能
再发。
遭删除文章者,其发文额度仍予计算。若有特殊情况得向板主申请,经板主同意后始
可发表,仅限一次。
未获板主同意,却称已获板主同意而发文者,该文删除并处水桶一周。
分身帐号视为同ID。总公司、分公司视为同一单位。前两者发文额度合并计算。
大学行政单位及各科系征才,得个别计算额度。若借由代征才方式钻本条漏洞,初犯
违规科系额度合并计算,再犯该校所有科系额度合并,累犯该校所有单位额度合并。
跨校违规者加重处分,初犯两校所有科系额度合并,再犯两校所有单位额度合并。
第4条 个人征求
严禁个人代公司征人而不留下公司完整名称,违者视为个人仲介,永久水桶。
第7条 刊登者于本板之身分及注意事项
B项部分,改不得冒名代刊或提供其它虚伪不实之资料。
第10条 本板罚则
本板违规处分,除有特别规定外,一律为删除文章水桶一日,并按次增加。
水桶满三日后再犯处两周水桶,每多一次增加一周水桶,半年内累积五次水桶半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