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请版主明确列入版规. 要求雇主守法

楼主: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3-01-31 19:30:40
不用打嘴砲.
版上的雇主. 随便问问. 超过一半以上没有劳保. 没有就保. 没有劳退.
( 包括大部份五人以上公司和行号. 小公司等 )
如果真的 "本人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 这样一句话就了事.
要版主来干嘛用的?
劳资双方的责任?版主有砍文. 有水桶的权力.
有权力就有相对的义务.
依法指教一定被打脸打很肿.
他说他有守法就是守法了. 那要版主出来管理干嘛?
要雇主明列. 代 PO 的也有代 PO 责任.
雇主没保. 罪加一条 "广告不实". 开个罚单几万起跳.
法律在那. 版主你做. 要不要做在你.
以上.
※ 引述《FECer (阿贤)》之铭言:
: 感谢告知
: 不过本板要求雇主征文开头的"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 皆涵盖你所说的规定 故达到本板所尽义务
: 剩下的就属劳资双方的责任
: :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3-01-31 20:19:00
问题是板主怎么举证?? 这边不是行政单位 只是个公布栏我们也不可能代替使用者向劳工局申诉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费接送200元)   2013-02-06 08:48:00
劳保并不是强制投保 http://0rz.tw/SSU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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