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打嘴砲.
版上的雇主. 随便问问. 超过一半以上没有劳保. 没有就保. 没有劳退.
( 包括大部份五人以上公司和行号. 小公司等 )
如果真的 "本人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 这样一句话就了事.
要版主来干嘛用的?
劳资双方的责任?版主有砍文. 有水桶的权力.
有权力就有相对的义务.
依法指教一定被打脸打很肿.
他说他有守法就是守法了. 那要版主出来管理干嘛?
要雇主明列. 代 PO 的也有代 PO 责任.
雇主没保. 罪加一条 "广告不实". 开个罚单几万起跳.
法律在那. 版主你做. 要不要做在你.
以上.
※ 引述《FECer (阿贤)》之铭言:
: 感谢告知
: 不过本板要求雇主征文开头的"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 皆涵盖你所说的规定 故达到本板所尽义务
: 剩下的就属劳资双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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