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漏填写地址遭劣退停权

楼主: korsg (酒禁解除)   2012-10-31 17:43:42
您好,由于贵单位所发之违规文章缺少两项资料1.登记地址 2.登记负责人,
依现行版规必需以版规七劣退。建议您下次发文前可先来信给我审核,或者
使用part-time置底的文章产生器程式辅助发文。
我明白目前版规罚责偏重也曾争取过降低罚责跟取消劣文,但目前还未有全面性的
版规修订计画,还请各位使用者谅解。
最后提醒各位如果各位对于即将发出的文章有任何疑虑,建议先将文章用站内信
寄给我做确认,绝大部分时间我都会在版上游荡,相信很快各位就会收到回音的。
※ 引述《jauyou (唯心而已)》之铭言:
: 昨天因部门需要征求工读生
: 所以贴了一篇征人文
: 内容不小心漏填写了地址 造成大家困扰请多包涵
: 最后被判定违反版规第七条 劣退停权
: 版规的存在是要让看板正常运作
: 但是在管理的时候是不是可视情节给予调整?
: 就好像法律也是有依情节轻重所作调整
: 毕竟本版的存在不就是为了让工读的工作可以让需要的人看到
: 就像乡民的正义里写的版主业务繁重
: 但是能不能考虑以后在条款的部分斟酌给予判决
: 再次为我的疏忽致上歉意
: 版主管理版务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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